翠屏区2025年高职单招考试考前温馨提示
四川省2025年高职单招考试将于3月22日(星期六)进行,宜宾职业技术学院考点翠屏区分考点设在宜宾市工职校白沙校区。根据省、市相关要求,为营造公平安全的考试环境,将继续使用智能安检门对考生进入考点(警戒线)进行安检,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以及手环(含手表)、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封闭区)。为便于广大考生顺利参考,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在2025年3月17日9:00至3月22日12:00前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sceea.cn),自行下载并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准考证正反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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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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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 |
9:00-11:30 |
文化素质考试 |
宜宾市工职校白沙校区 (翠屏区白沙湾街道 中磁路8号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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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6:00 |
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
特别提醒:
1.考生应按自己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参考,切勿走错考点!
2.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中职类文化艺术类考生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使用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三、做足准备 从容参考
(一)提前熟悉考点环境
凡选择在翠屏区参考的考生请于3月21日14:30前到
在宜宾市工职校考点参加试座及应急疏散演练,了解考点环境、入场安检流程以及考场规则等相关事项。
(二)规范携带考试用品
考生须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如携带的身份证、准考证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行放弃考试,不得参加考试。若考生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有效居民身份证,将被禁止参加考试,并承担相应法律法规责任。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进入考点考试。入场时,需携带2B铅笔、0.5毫米的黑色墨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其他任何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考生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放在桌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后,应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填写姓名、座位号、准考证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遵守考点相关规定
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堂考试科目考试。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并自觉遵守考点入场及离场相关规定。
1.考生到达考点后,应首先查看考点平面示意图,了解考点入场流程,查找自己考场位置。
2.考前70分钟(7:50、13:20)考生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警戒线外),携带了手机等禁带物品的考生先按考场(准考证号倒数第五位至第三位)及座位编号(准考证号倒数第二位和第一位)将手机等禁带物品自主存放到对应的手机存放柜里,手机存放柜钥匙由考生妥善保管,然后在智能安检门(警戒线外)处等候智能安检。
3.考前50分钟(8:10、13:40)考生有序进行智能安检,进入考试封闭区警戒线。智能安检时,考生通过智能安检门未出现报警,通过后直达考场外有序等候人工安检;如考生通过智能安检门出现报警,请考生自查并拿出禁带物品,放置到手机存放柜里,再次排队进行智能安检;若考生自查反馈未携带违禁物品,须人工安检后再次通过智能安检门,直达考场外有序等候人工安检。
4.考前36分钟(8:24、13:54)考生到达考场外,排队进行人工安检,考生须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存放到“非考试物品暂放处”,进行人工安检、核验身份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5.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该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当堂考试结束后,考生要及时领回“非考试物品暂放处”的个人物品,及时取回考前存放的手机等禁带物品,严禁将手机存放柜钥匙带走(留在手机柜门上),注意财产安全,有序离场。
(四)明晰规则规范答题
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考生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按小题号顺序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四、严守纪律 诚信应考
高职单招考试将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所有考场均已安装电子监控巡查系统,并对考试全过程进行在线远程监控和录像,考场内每名考生一举一动均被全程记录。考试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各考点的考场监控视频录像进行回放审看,一旦发现考生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在考试期间,考生如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开考后,如发现考生随身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按考试作弊进行处理。
对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或作弊器材、雇人代考或为他人替考等违法行为,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外,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进行处理,并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五、成绩公布及复核
2025年4月2日公布考生成绩。考生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sceea.cn)查询,并打印本人成绩单。对成绩有疑问需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须考生本人于2025年4月7日15:00前持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翠屏区教育考试中心205室登记,考生可于2025年4月8日20:00后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sceea.cn)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六、志愿填报及录取
考生可于2025年4月3日9:00至4月9日17:00期间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进行高职单招志愿填报;可于4月11日17:00后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本人投档情况;拟申请放弃录取资格的已投档考生须在4月13日12:00前,按照学校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办理放弃录取资格。
预祝广大考生在2025年高职单招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考试中心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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